一旦產品訂購單送出後,除非美安台灣公司的職員輸入訂購單錯誤,否則美安公司將不做任何變更。
超連鎖 ®店主可根據其在美安台灣公司的身分(包括超連鎖 ®管理系統的會員身分),透過到美安台灣公司櫃檯訂購、郵寄訂購、傳真訂購、電話訂購、或網上訂購的方法訂貨。超連鎖 ®店主欲取消某一訂單時,必須在美安台灣公司依照本章規定處理完成該訂單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美安台灣公司。
各種訂貨方式流程如下:
如超連鎖 ®店主選擇自己去美安台灣公司的研習中心提貨,必須在提貨前至少48小時向美安台灣公司提出訂單。訂貨同時要付清貨款,否則訂單是不會被處理的。
超連鎖 ®店主可以根據不同的訂購方法及相關的付款方式的要求(詳見本章第二節)選用以下付款方式支付訂單貨款:
若是超連鎖 ®店主訂購的產品當時沒有現貨,美安台灣公司會先送出所訂購的其他產品,而在出貨單上註明「缺貨」。電腦系統會每天搜尋所有缺貨的出貨單,缺貨的項目,一旦貨到,就會馬上處理和寄出。
訂購沒有支付足夠的金額,服務人員在輸入訂單時將註明「未付款訂單」(Order on Hold),超連鎖 ®店主必須五個工作日內支付足額貨款。如果美安台灣公司在此五個工作日內未收到足額貨款,則美安台灣公司將取消該訂單。如果超連鎖 ®店主想要那些被扣的產品或材料,必須重填寫一份表格。
超連鎖 ®店主在被授權開展業務的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美安台灣公司存款帳戶。超連鎖 ®店主可以用這些帳戶上的存款作為在帳戶指定國家的購貨交易之用;舉例來説,如果一位超連鎖 ®店主在其美安台灣帳戶上有存款,這存款只能用於支付運往台灣的購貨,以及/或用於以新台幣支付的台灣交易。
美安台灣公司的超連鎖 ®事業自動購貨允許超連鎖 ®店主為001的商業發展中心和該超連鎖 ®店主指定的任何其他商業發展中心確定一個固定的訂購單,以滿足每月BV 及IBV(如適用)要求,並可依照點數放置規定來分派超出的BV/IBV。先要登入超連鎖 ®事業帳戶在網上設定超連鎖 ®事業自動購貨或提交書面的超連鎖 ®事業自動購貨授權書表格,並指定付款方式,這個計畫會每月自動訂購及運送己選好的產品給超連鎖 ®店主。超連鎖 ®店主可選擇VISA、MasterCard或JCB信用卡付款的方式,提交書面的超連鎖 ®事業自動購貨授權書表格時不要附上任何金額。
所有的個人業績點數(PBV)及/或個人獎勵業績點數(PIBV)必須分派到購貨超連鎖 ®店主本身的商業發展中心(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或者分派到一位個人親自推薦且參加美安台灣超連鎖 ®事業自動購貨計畫的原有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其連鎖分店加入商業發展中心或那些以一個商業發展中心入會建立事業者)。超連鎖 ®店主每一季只能指定一位個人親自推薦的超連鎖 ®店主分派點數。
超連鎖 ®店主可以將個人業績點數(PBV)及/或個人獎勵業績點數(PIBV)分派給非指定放置位置的超連鎖 ®店主的原有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其001商業發展中心),前提是該超連鎖店主開始事業未滿90天,且由您親自推薦、已合格、夠格且註冊超連鎖 ®事業自動購貨。
注意:如果美安台灣公司認定公司總部的超連鎖 ®管理系統發生故障,並且已超過容許的時間,那麼,超連鎖 ®管理系統的成員必須在台灣時間星期六淩晨1:59之前,用傳真方式訂購,並以核准在冊的信用卡或「帳戶餘額」作為付款方式。而且在訂單頂部清楚地寫上「電腦系統故障,請記入XX/XX/XX前一週內」。除此以外,公司不接受其他訂單。
注意:只有美安台灣公司才有權決定是否延長訂購截止時間。如果美安台灣公司認定電腦服務系統「故障時間」不長,不足成為延伸截止時間的理由,那麼網上訂購截止時間就不能超過台灣時間午夜11:59。凡在這一截止時間後收到的訂單,其點數將被記入下一星期內。
超連鎖 ®店主必須使用超連鎖 ®後台的存貨管理工具來追蹤所有產品訂單。
超連鎖 ®店主訂購的所有訂單,包括自動購貨,都會自動輸入到存貨管理工具中。超連鎖 ®店主必須為所有銷售的產品建立銷售收據。當某項產品建立銷售收據後,該項產品就會從存貨管理工具中移除。所有上一季度自動輸入至存貨管理工具的未銷售產品,都必須在該季度結束前指定為以下任一狀態:(1)個人使用、(2)促銷/廣告、(3)損壞/過期,或(4)保持存貨。 上一季度未銷售的產品被指定狀態前,超連鎖 ®店主將無法再訂購其他訂單 (但超連鎖 ®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直接送貨至已註冊的優惠顧客訂單以及顧客在美安台灣網站(MarketTaiwan.com.tw)上所送交的訂單仍將繼續處理,不會中斷)。
注意:直接送貨至已註冊的優惠顧客訂單以及顧客在美安台灣網站(MarketTaiwan.com.tw)上所送交的訂單將會自動建立銷售收據,且不會輸入到存貨管理工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