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安台灣公司認為宣傳廣告和促銷活動的使用,是超連鎖®店主建立營業組織的必要工具。然而,為了維護一個有效而且公平競爭的市場,嚴格的管理規章是必要的。這些規章是屬於美安台灣公司和其超連鎖店主之間簽訂合約的一部分。
少數不遵守廣告管理規章行事的超連鎖店主,將會嚴重影響到其他獨立超連鎖店主的權益。對任何不遵守本章所列的政策、程序、規則和管理辦法之超連鎖店主,美安台灣公司將取消其超連鎖事業經營權,而且他們將損失來自美安台灣公司的任何未來收入。任何超連鎖店主若被發現故意違反這些規定,特別是影響到美安台灣公司與台灣政府所建立的良好關係和信譽,美安台灣公司將終止其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並且通知有關單位來處分。除此之外,對任何違反公司廣告政策、程序、規則和管理辦法的超連鎖店主,美安台灣公司將會採取必要法律行動。
任何為了吸引大眾消費者喜愛的醒目設計,例如:訓練教材、廣告傳單、陳列展覽品、公告欄、時事通訊,甚至是個人信件,皆可視之為廣告的形式。
「你的名字」
獨立超連鎖店主
美安台灣公司
未經美安台灣公司書面同意,超連鎖店主不得使用廣播電台、電視廣告和公共場所來宣傳美安台灣公司、公司的業績紅利計畫或者建立家庭化企業的機會。
未經美安台灣公司書面同意,超連鎖店主不得製作或銷售任何公司舉辦的全球會議聯盟系統活動或演講之錄音CD;也不能複製公司的視聽教材給個人使用或銷售給他人。若錄音或錄影的內容僅為特定 GMTSS 或活動主題的部分片段,而非完整場次,則可作為宣傳與學習用途,無須事先獲得書面許可。
超連鎖店主於接聽電話時不得使用「這裡是美安台灣公司」字句,或者任何方式足以誤導打電話者以為他們是打給美安台灣公司的辦公室。
「你的名字」
美安台灣公司獨立超連鎖店主
「你的住址和電話」
或
美安台灣公司獨立超連鎖店主
「你的名字」
「你的住址和電話」
任何印刷的題材包含文具和名片,都必須使用高品質材料、專業化的製作,而且必須適當的標明獨立超連鎖店主的地位。不得使用美安台灣公司圖標於個人商用信箋、時事通訊、宣傳廣告或通訊上,除非明確標示其乃獨立超連鎖店主的地位。
美安台灣公司作為美安公司的分公司,和其他任何直銷、網狀行銷或者多層行銷公司都沒有任何關係。超連鎖店主不得將非本公司產品之促銷題材與美安產品之促銷題材放在同一信封或包裹裡一起郵寄。
美安超連鎖店主可於交易會中展示、宣傳或提供產品,但必須展現專業化的規範。在同一攤位內同時提供非美安台灣公司的產品和服務是絕對被禁止的,違反者將會被取消超連鎖事業經營權。
假如超連鎖店主對廣告、宣傳或促銷活動有新的構想,他們應該將書面申請提交至ad-request@markettaiwan.com.tw請求核准,此申請應包含下列資訊:
公司收到申請後,會依照收到時間的先後順序,逐一予以審核。審核過程需要7至10個工作日。
經理級超連鎖店主在經理級同意書上簽字保證執行同意書中的條款及規定,以便繼續領取管理業績紅利計畫中的佣金。
經理級超連鎖店主在經理級同意書上簽字保證執行同意書中的條款及規定,以便繼續領取管理業績紅利計畫中的佣金。
只有經美安台灣公司核准的資料,才可作為美安台灣公司活動之用,被核准的資料清單可從美安總公司培訓主任(Director of Training)處得到。